2019年实施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,能否自行申报扣除
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问题,很多小伙伴都不是很清楚,比如“2019年实施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,请问我能否自行申报扣除?不想让单位来按月扣除!”这样的问题,下面本站小编将为大家解答。
2019年实施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,请问我能否自行申报扣除?不想让单位来按月扣除!
1. 除大病医疗以外,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继续教育,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,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。
2. 当然,你也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,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。
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,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,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:
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;
②没有工资、薪金所得,但有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;
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;
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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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“2019年实施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,请问我能否自行申报扣除?”问题解答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。